焦點速遞!房屋拆遷糾紛多久失效?
2023-01-08 12:09:41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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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遷糾紛多久失效?
房屋拆遷糾紛六個月、或者是三年失效。
【資料圖】
1、若拆遷糾紛屬于行政糾紛,那么有效期就是六個月。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果拆遷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則有三年的有效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拆遷補償協議的特征有哪些?
拆遷補償協議的特征包括屬于法律行為、法律平等性、合法必須性等。
1、屬于法律行為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系主要有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僅有一方當事人,協議關系便不能成立。
2、法律平等性
房屋拆遷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無論當事人雙方的經濟實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許任何一方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二是體現房屋拆遷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即一方從對方獲得某項權利時,也承擔相應的義務。凡顯失公正的協議是可撤銷的。
3、合法必須性
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合法行為。所謂合法行為,是指按照房屋拆遷法規規定的要求而實施的行為。如當事人的資格,社會組織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當事人要有法人資格;承辦人簽訂協議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權證明;委托代理訂立協議的要有合法手續;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時,應當出具產權證書、使用權證明等法律文件。凡違反法規規定,采取欺詐手段等所訂立的協議都是無效協議。
4、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現在其權利依法產生后受到法律的保護;其義務依法產生后,則受到法律的強制。其次是依法訂立的協議必須認真恪守,當事人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糾紛,協議條款便是解決糾紛的主要依據。
5、雙務有償性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一種雙務有償協議,協議的當事人依據協議享有一定的權利,同時又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不管引起拆遷糾紛的原因是什么,也不管拆遷糾紛具體是屬于民事、還是屬于行政糾紛,都最好是在具體的訴訟時效范圍之內向解決糾紛。解決糾紛的方式包括協商、起訴等,若是無法協商處理糾紛,則需要在時效范圍內起訴,這是由于超過時效之后,將會導致原告失去勝訴權。
標簽: 房屋拆遷 人民法院 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