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什么審查的方法?_今日聚焦
2023-06-19 10:25:00 來源:法制網
一、
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什么審查的方法
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方法。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行政復議機構原則上是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行政復議制度是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法律救濟的制度,是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對所屬工作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審查、糾正相應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者不當從而實現行政機關內部行政監督目的的制度。
二、
行政復議的流程怎么走
行政復議的流程:
1.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
2.復議機關受理申請后,在七天內把復議申請書的副本或者是復印件發給被申請人;
3.被申請人在收到相關資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內提出書面的答復;
4.復議機關進行審查和調查,并且提出和通過復議意見;
5.復議機關制作復議決定書。
找法網提醒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一條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三、
行政復議前置案件有哪些
行政復議前置案件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三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行政區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征收土地的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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