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報資訊】公益訴訟的定義是什么?公益訴訟對原告有什么要求?
2023-06-21 15:33:52 來源:法律寶
公益訴訟的定義是什么?
在我國廣泛使用的“公益訴訟”術語并非一個法律意義上的概念,目前我國普遍認為公益訴訟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和相關的組織和個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對違反法律法規,侵犯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為,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活動。
公益訴訟對原告有什么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五十八條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社會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依法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二)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無違法記錄。
符合前款規定的社會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提起訴訟的社會組織不得通過訴訟牟取經濟利益。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社會組織章程確定的宗旨和主要業務范圍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且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的,可以認定為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
社會組織提起的訴訟所涉及的社會公共利益,應與其宗旨和業務范圍具有關聯性。
第五條社會組織在提起訴訟前五年內未因從事業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受過行政、刑事處罰的,可以認定為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無違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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