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批文,拆遷時強行征收房屋合法嗎,相關法律規定
2022-12-31 10:14:35 來源:互聯網
哈嘍小伙伴們 ,今天給大家科普一個小知識。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或多或少的都會接觸到沒有批文,拆遷時強行征收房屋合法嗎,相關法律規定方面的一些說法,有的小伙伴還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關于沒有批文,拆遷時強行征收房屋合法嗎,相關法律規定的相關內容。
一、沒有批文,拆遷時強行征收房屋合法嗎
在沒有取得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強行征收拆遷房屋是違法的行為,被征收人有權拒絕征收。
(資料圖)
二、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條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
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征收拆遷房屋需要有關部門批準的,所以在沒有取得相關批文的情況下,強行征收拆遷房屋是違法的,被征收人有權拒絕征收拆遷。
標簽: 人民政府 組織實施 房屋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