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過渡費怎么算?_焦點關注
2022-12-28 18:20:11 來源:互聯網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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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費發放時間是舊房拆遷至搬回新房之間。過渡費發放標準是按照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10元計算,被拆遷人每戶每月低于600元的按照600元發放。過渡費是指在房屋拆遷中,由于各種原因,有部分開發小區房屋拆遷不能按期還房,導致被拆遷戶在外租房過渡的開發商應向其支付的補償費。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其計算方式為:
1、住宅房屋:從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個月含6個月的,按月增加0.5倍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臨時安置補助費。增加的標準在原簽訂協議中的標準上增加。
2、生產、經營用房超過過渡期限的,其臨時安置補助費按拆遷協議確定的標準或評估機構確定的標準照發。
3、生產、經營用房超過過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發一次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也可按月發放。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在第3款規定征收其他土地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如果依照法定標準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級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起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安置補助費的最高標準為20倍。
只要是行政機關實施拆遷行為的,在實施拆遷之前都會取得合法的審批證書并且和當事人協商,在確定拆遷過渡安置補償費用的時候,可以根據房屋的具體建筑面積以及房屋拆遷造成的具體損失來確定,還要參照當地的拆遷安置補償的具體費用等等。
標簽: 安置補助費 房屋拆遷 農業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