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遞:委托貸款中的受托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嗎?
2023-06-16 11:06:13 來源:法制網
一、
委托和信托貸款的區別
委托和信托貸款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性質不同
委托貸款中的受托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是根據委托人的指示轉移委托財產;而信托貸款業務中,受托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托人投資。
2.合同簽訂形式不同
委托貸款合同須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是委托人與受托人、受托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的協議;而信托借款合同只有委托人和受托人兩方簽訂協議。
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
委托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由委托人指定,而信托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由受托人確定。
二、
委托與信托的區別
找法網提醒您,委托與信托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財產權的歸屬不同。在委托代理關系中,財產權仍為委托人的名義。在信托關系中,財產所有權轉移給受托人,信托財產具有獨立性,委托人不再享有所有權。
2.行為主體的名義不同。委托關系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作出民事法律行為。信托關系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作出行為。
3.受托人的權限不同。委托關系中,受托人只能在委托人預先設定的權限內作出管理、處分的行為,越權處分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信托關系中,委托人不會限定受托人的具體行為范圍,受托人基于自身的專業知識可以對信托財產作出獨立的管理和處分行為。
4.法律關系的終止條件不同。委托關系中,委托人死亡、被撤銷的,委托關系終止。信托關系中,委托人死亡、被撤銷、破產等,不影響信托關系的存續。
三、
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的區別是什么
1.委托合同,受托人所處理的,是委托人的事務。顧名思義,包括但不限于財產;信托合同,受托人所管理或處分的,則一定是而且僅僅是委托人的財產,包括財產權利;
2.委托合同,無論受托人以誰的名義同第三人訂立合同,委托人歸根結底要受受托人同第三人所訂立的合同的約束的;信托合同,受托人必定以自己的名義同第三人訂立合同,委托人是完全不受所訂立的合同的約束的;
3.委托合同,無需一定是要式合同;信托合同則必須采取書面形式,也就是要式合同;
4.委托合同,可以是受托人收取報酬的,也可以是受托人不取報酬的;信托合同,則受托人有權依照信托文件的約定取得報酬;
5.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信托合同是不可單方撤銷的。
標簽: 委托貸款中的受托人 財產管理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