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哪天?
2023-02-23 15:16:39 來源:稅法網
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民事起訴狀首先需要寫明雙方的基本信息、然后寫明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及證據來源、最后寫明致送法院及起訴日期。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
1.輕微交通事故以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時效期間。因為現實生活絕大多數的交通事故屬于輕微事故,這類事故事實往往比較清楚,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比較小、受傷比較輕,事故認定書一般當場或5日內就制作出來并送達給當事人。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三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2.對于受害人身體受到傷害比較嚴重,需要住院治療,甚至需要后續治療的,訴訟時效應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沒有構成殘疾的以治療終結之日開始計算;構成殘疾的,以傷殘評定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3. 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達事故認定書之日起算。
4.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5.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自實際發生后起算。
6.侵權人、賠償義務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確侵權人以及賠償義務人之日起算。
標簽: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 交通事故訴訟時效起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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